楚发改能源〔2017〕631号
各县市发展和改革局:
现将《云南省能源局关于加强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管理的通知》(云能源水电〔2017〕70号)转发你们,请按照要求,对未获得年度建设指标且已备案的光伏发电项目认真进行清理,并将清理结果于2017年11月27日前报州发改委(能源局)。
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2017年11月22日
(此件公开发布)
主办单位: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单位地址:楚雄州楚雄市阳光大道283号 邮政编码:675000
制作维护: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信息中心
ICP备案编号:滇ICP备16006449号-1 滇公网安备 53230102000290号